关于开展“丰树集团助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3-11-28 00:00访问量:

 

各学院:

根据丰树集团在我校设立“丰树集团助学金”的协议要求,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3年“丰树集团助学金”评选工作,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和条件

1.评选对象: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(委培、定向、MBA以及获得本学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评)。

2.评选基本条件:

1)热爱祖国,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2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3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成绩良好;

4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
5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;

3. 重点资助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:

1)在获得学校奖助(学)金后个人生活仍很困难者;

2)家庭或个人突然出现变故致使经济来源受阻,以致无法维持正常学习、生活的学生;

3)孤、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;

4)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二、资助等级与额度

“丰树集团助学金”分两个等级:一等助学金为4000/人,二等助学金为2000/人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.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我校“丰树集团助学金”申请表

2.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、辅导员、学生骨干组成的“丰树集团助学金”评审小组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对本院的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初审(学院初审只确定资助对象,不确定资助等级)。各学院在初审后将初审名单连同学生个人申请材料于2013123日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资助管理办公室,电话:88202304。过期不报的名额分配给其他学院。

3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复审并确定资助等级,将复审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果无异议后,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研究生工作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311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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